專坑畢業生,網絡招聘陷阱多
“視頻制作,軟件編程,包教包會”“兼職招聘,內推實習,直達名企”……近日在某大學校園群里,不時有人發布網絡培訓和招聘的廣告信息,不少大學生被廣告內容吸引進行咨詢,殊不知這些廣告很多是不法分子放的“魚餌”,一不小心便會上當。
來自江西南昌的大學畢業生李楊(化名)就陷入了網絡培訓的陷阱,貸款支付5999元培訓費后,李楊踏上了維權路。
機構設置層層套路
誘導辦理培訓貸款
今年3月,李楊在某App中看到一家名為“看點視頻”的機構發布的廣告,廣告宣稱“提供線上培訓視頻制作等課程”“包教包會,學完變大神”。李楊添加了該機構負責人的聯系方式,對方耐心細致地為李楊介紹了全部課程,并稱培訓結束后機構還提供派單服務,學員可以接單賺錢。
可培訓費5999元讓李楊犯了難。得知情況的機構負責人“貼心”地向李楊介紹配套服務:如果無法全額支付培訓費,可以辦理機構提供的“助學貸款”,學成之后靠接單還貸,到時候不僅還貸不成問題,還能大賺一筆。
于是李楊便下載了對方指定的一款消費金融App,辦理了貸款,5999元的培訓費被分成12期償還。
辦完貸款交完培訓費,機構負責人立馬給李楊發來培訓視頻。一個月后,培訓結束,機構負責人稱為他安排了接單測試,只要通過測試就可以接單賺錢還貸了。測試內容很簡單,李楊順利通過,但之后卻遲遲沒有接到機構給他派的單。
多次追問之下,上述負責人稱:“機構只負責教會你們視頻制作,能不能賺到錢接到單就看你們自己,單子要你們自己尋找,機構不提供派單。”李楊將該負責人此前承諾派單的截圖發給對方,對方稱未簽訂相關合同,無法提供派單服務,也拒絕退款。此后,李楊再也聯系不上這位負責人了。
在天津從事多年教育培訓工作的張先生告訴記者,近年來,許多網絡培訓機構打著培訓的幌子,誘導大學生報名辦理“培訓貸”“助學金”等各種名目的貸款,讓許多涉世未深的大學生背負高額債務,有些大學生甚至遭遇過暴力催收。
網絡招聘暗坑連連
求職內推竟要付費
記者調查發現,除了網絡培訓外,網絡招聘也是大學生權益受損的重災區。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高校畢業生說,他們在這些網絡平臺報名后,還沒開始實習,甚至連公司在哪都不知道,就被要求交納各種費用,一旦交了費就再也聯系不上該公司了。
在網絡招聘中,“付費內推”也是一種常見套路。一位長期致力于揭露“付費內推”套路的博主告訴記者,“付費內推”分為兩種操作模式:一種是機構將大學生的簡歷以“廣撒網”形式投遞出去,一旦學生獲得面試、實習機會,機構便宣稱是“內推”的功勞;另一種是要求學生花錢買“內推”,往往學生交錢后才發現,得到的崗位是不簽訂任何協議合同、不發放任何薪酬的“小黑工”。
來自四川成都的大學生劉敏(化名)就中了計。劉敏通過社交平臺得知某網絡培訓機構提供“考證+實習+工作”服務,客服反復向劉敏兜售“考證課+付費內推”打包套餐,總計4萬余元,并保證劉敏有無限次內推機會,至少一次被保送面試,并且實習機構涵蓋市面上所有金融機構。
為盡快找到工作,劉敏沒多想便交了報名費。購買完課程后,培訓機構根據劉敏的職業規劃,為其提供了幾個內推實習的機會。可劉敏發現,這些實習單位都是小型券商業務部,根本不符合自己的職業規劃,于是拒絕了這些實習安排。
對于原本的實習、內推承諾,培訓機構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脫,讓劉敏耐心等待。前不久,劉敏再次上門討要說法時發現,線下授課點已人去樓空,對方再也聯系不上了。
記者在一個第三方投訴平臺看到,平臺30天內共收到112條針對該培訓機構的投訴,這些投訴的主體多為在校大學生,涉訴金額從4萬元到12萬元不等,投訴狀態均是“處理中”。
被不法分子利用
輕則侵權重則犯罪
身陷網絡招聘陷阱、損失錢財的大學生,或許還算是“幸運”的,一些大學生在網絡招聘中,本想輕輕松松日入千元,殊不知,他們正一步步被不法分子利用,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。
據公開報道,即將畢業的江蘇揚州大學生王海前段時間找到一份清閑的“高薪工作”。按照對方要求,王海辦理了多張銀行卡,每次工作就是通過手機轉賬、ATM取錢。3天時間,他的銀行流水金額就達100多萬元,同時也獲得了近3000元的報酬。
直到江蘇揚州廣陵警方找上門,王海才意識到自己已觸碰法律紅線。目前,相關涉案人員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移送檢察機關。
無獨有偶,就讀于安徽某職業學校的張林,被高報酬所吸引,加入“跑分賺錢”的隊伍——提供其名下銀行卡,配合對方進行資金流轉,提供的銀行卡數量越多,獲得的報酬越多。一番操作,張林就得到3600元“勞務費”。最終,鑒于張林系院校在讀生、初犯、偶犯,認罪認罰,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個月,緩刑一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1.1萬元。
對于上述種種招聘培訓陷阱,泰和泰(重慶)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朱杰分析說,大學生權益受到侵害,招聘機構、培訓機構至少沒有履行合同,違反《民法典》,應當作出賠償。若機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謊稱提供培訓、考證、介紹工作、接收實習等,實際上并沒有提供相應服務,而騙取大學生錢財,則涉嫌詐騙、觸犯了刑法。
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也提醒大學生,求職時要提高警惕,在應聘環節就開始收錢的大多是詐騙行為,要注意保留證據,發現問題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向公安機關報案。 據法治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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